5.4版 (自2016年5月1日 起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后的调整)
(1).在营改增后所有关于成本核算、材料调拨以“不含税金额”计算。有关应付账款的产生计算以“含税金额”计算。
(2).工程项目管理系统【分包合同】、【采购合同】、【租赁合同】、【销售合同】也增加了“发票类别”、“抵扣税率”、“税额”、“含税金额”。
(3).在营改增后原来的业务单据要拆分出“税额”以及“不含税金额”可以在相应的单据列表中右击鼠标点击“价税分离调整”来设置。
(4).在营改增后,.8大业务单据和【材料销售单】、【材料退货单】、【设备退货单】、【其它收入单】增加了“发票类别”、“抵扣税率”、“税额”、“含税金额”。
1.以材料采购单为例进行说明。没有升级之前版本如下图:
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为适应“营改增”政策升级到5.4版本以后,如下图:
2.在营改增后.以前版本做的单据如何实现价税分离调整
我们以材料入库单(即材料采购单)为例,进行演示:
选定好需要价税分离的单据,右键弹出菜单选择【价税分离调整】。根据单据的实际含税情况选择是“以含税金额分离出税额”还是“以不含税金额附加上税额”。同时选择好相应的发票类别。
点击保存即可完成价税分离调整。
通过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价税分离后,分离出的税额可能与实际的税额有一定的误差,可通过选定单据右键选择税额调整,实现对税额的调整。如下图:
3.成本查询。
⑴库存查询和用量查询以不含税单价和金额统计。如下图:
⑵营改增后项目成本利润和工程经营状况表可以选择以“不含税金额计算成本”或者“以含税金额计算成本、增值税发票在冲抵成本”两种方式。如下图:
我们以项目成本利润为例,下图为“不含税金额计算成本”查询结果:
下图为“以含税金额计算成本、增值税发票在冲抵成本”查询结果: